一个大学生放学後最常在家里做什麽事?

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会告诉你他坐在电脑前面。

那一个大学生放学後最常使用电脑做什麽事情?

别人我是不知道,不过我最常开着电脑发呆,就像今天一样。

每次回到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按下电脑的电源开关,习惯性的将背包放在书桌旁,身上的手机钥匙皮夹都放在习惯的位置,确认全身上下除了衣服裤子外没有其他杂物後,坐在电脑前开启MSN与及时通,接下来就对着萤幕发呆。

发呆?是的,我常常开着电脑双眼愣愣无神的望着萤幕,这举动并不是因为萤幕上有什麽令我惊艳到说不出话的美女图,而是我真的不知道我该做什麽。有时候我常常在想,我到底为什麽会开电脑?是一种习惯吗?每次打开IE视窗连上奇摩首页之後就一直停摆在那个画面,看着首页的三行头条新闻,脑子空荡荡,这时敲一下头也许还会传出回音。

逛网站?我该逛什麽网站呢?毫无头绪。或者应该说,我根本就懒的去逛一些莫名其妙的网站。

聊天?除了MSN或是及时通之外,我鲜少会上聊天室聊天。偏偏MSN上面多半都是朋友同学,平常在学校聊的还不够连在家也要聊吗?

玩电脑游戏?那些热门的即时战略我都没在接触,更懒的花时间去思考怎麽进攻敌方。第一人称射击游戏?算了吧!玩久了会头晕不说,每次冲出去连枪都还没开就被爆头,一开场就躺在地上,那还玩个屁?

玩网路游戏?算了...我情愿把点数钱省下来做其他更有意义的事情。

唉!看来今天又要无聊度日了,人生就一直这样浪费掉,而我虽然看在眼里却也无法做什麽,也许,这也算是人生的一个历程吧。

『咿咿啊!咿咿咿!』那个一岁多的小表妹忽然拍着我房间的门,由於我老妈是职业保母,这次带的小孩正是我小表妹,所以她每天都在我家啪啪走。更由於她还不会讲话,也不会叫葛格,所以她都是拍着我的门然後咿咿啊啊的叫,意思就是要我开门就对了。

门一打开,她兴奋的露出灿烂的笑脸,我相信她以後一定是个人见人爱的大美女,呃...应该是啦。

她突破我在门口设立的封锁线後,开始在我房间捣乱。一开始是抓着我的滑鼠狂拉,我忽然听到有老鼠叽叽叫,听起来好像很痛苦。然後乱按我的键盘,接着按到主机的重开机钮,我就眼睁睁的看电脑发出无缘无故重开机的怒吼。过不久,她发现我的衣橱没关好,兴奋的跑去打开,几分钟之後,我才惊觉原来我的衣橱里还有卫生衣这种东西的存在,而且垫在最下面的那一件已经变黄了。

那时的我,好像刚刚看完”热爹欧夫偷摸螺”一样。

好好,我知道有人看不懂上面的外星语是啥,我来解释一下,”热爹欧夫偷摸螺”就是”TheDayAfterTomorrow”,台湾上映时翻译成”明天过後”,内地管它叫做”後天”。

这部电影跟我房间有啥关系?唉呀,反正就是灾难过後的感觉就对了!

小表妹的捣乱功夫好像开始暴走,偏偏我又不能赶她走,一方面是因为她真的很可爱,大家都很疼她,包刮我在内,所以赶她走我会舍不得。另一方面是因为老妈下旨要我帮她顾一下小孩子,如果不答应,我下个月大概要啃土司过生活。

为了不让我的房间继续遭受到破坏,也为了避免电脑重开机第四次,所以我决定带她去散步。

那天下午吹着暖风,我确认小表妹的穿着不至於被气温热到中暑後,牵着她走出家门。

其实你带个一岁多的小鬼出去散步是很可怜的,因为她很重,所以你无法整路都抱在手上,除非你有去参加过健美比赛,有一双结实的手臂。

如果你用牵的,由於她刚学会走路不久,所以一路上就得看着她使出醉拳般的步伐,一下踏左脚一下踏右脚,有时右脚还会连踏两次,三不五时再给你转个身要往回走,或是侧身用螃蟹走法,再不然就是直接扑倒在地,然後泪眼汪汪的抱着我哭。

而我,我要一路避免她走到太外面被车撞到,要避免她走路跌倒,要避免她踩到脏东西,要避免她的手去乱摸,要避免我自己撞到人,还要避免她忽然疯狂的暴走,失去控制。

走了一阵子,经过一间熟悉的饮料店,我家附近的饮料店其实不多啦,一条街直线两百公尺之内才十三间而已,两百公尺之内有十三间耶!!真搞不懂为什麽饮料店多的跟下水道的小强一样......。

而为什麽十三间饮料店我偏偏对这间很熟悉呢?重点不在那间店的名字叫啡舞,也不在於它有位很可爱、笑容甜甜的女工读生,也不在於我跟我同班好友库玛私底下称那个女孩为飞舞。

重点是库玛很喜欢飞舞!请注意,这是非常重要的重点。也因为如此,他常常在假日起了个大早,大老远从大雅骑二十几分钟的摩托车到我家,硬是把我从睡梦中挖起来。一切的一切,就为了趁早上人少,他特意在那样的时刻出现买饮料,好让飞舞对他有印象。

而我,就是那种一大早莫名其妙被抓出去陪他买饮料,买完再愣愣的回去睡觉的陪衬品......。

其实我每次走回去睡觉时都很纳闷,为什麽库玛叫我,我就无怨无悔的起床陪他去买饮料?

「你说这废话嘛你!你上厕所站着尿还是蹲着尿?」

『当然是站。』

「那就对啦!」

『什麽跟什麽啊!?你说清楚点。』

「唉呀!你想想,飞舞不是个正妹吗?」

『嗯』我点头附合。

「你是男人,她是正妹,男人看正妹是一种本能,是天经地义的事,子曰”食色性也”,就是在告诉後人这个道理。你敢发誓你陪库玛去买饮料时都没有偷瞄那个美眉?」

『呃...』

「说不出话了吧!」

『嗯...』

「那就对啦!」

这是我用同样的问题问一个从国中同班到现在的好朋友阿翔时,他给我的答案。

事後我想一想......也许真的是这样吧!

「桂花奶茶,对吧?」库玛痴情的行为持续了一段时间後的某一天,飞舞忽然道出这句话,吓的他愣在当场差点尿了裤子。

飞舞终於记得库玛了,他几个礼拜来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,我能感觉到他的意识好像飘到了几万公尺的高空,并在云端之上大喊”这世界实在是太美好啦!”。

库玛愣了许久,场面忽然飘散着一丝尴尬气息,头顶上好像还有只乌鸦飞过,啊啊啊的叫。我察觉不对劲,赶紧用手肘撞他一下,只见到他的意识从九天云霄外一路往下狂坠,接着他抖了一下後,才勉勉强强挤出几句话。

「呃...对...桂花奶茶。」库玛带点不好意思的笑着。

「好!」飞舞也对库玛笑了一下。

然後,接下来,竟是一阵安静......安静到我看见一片落叶从我眼前坠下,掉落在马路上发出小小的沙沙声,然後一阵急促的引擎声呼啸而过,压过落叶时还发出匹哩匹哩的声音。

库玛静静的看着飞舞,飞舞缓缓调着桂花奶茶,而我,在旁边看看他又看看飞舞,感觉气氛好奇怪。但我知道我只是个配角,没有发言的余地,所以只能想像自己是个雕像,什麽话都不能说的雕像,什麽都不能做的雕像。

爱,会让一个人不知所措,忘记他下一秒的计画,甚至抛弃未来的梦想;会让一个人说不出话,彷佛喉咙多了一道深锁的门,每每话到了喉咙却因为解不开锁而吞回丹田;更会让一个人失去自我,忘记原本生活的步调。

爱的影响力很大很大,很大很大。

库玛付完钱後,出乎我意料的,不发一语离开现场......

『搞什麽?这可是绝佳的机会,一个能趁机拉近彼此距离的机会耶!』在回家的路上,我不解的向库玛吼着。

「我知道...」

『那你怎麽连坑都不坑,知不知道我在旁边看了紧张的跟什麽一样?』

「你紧张什麽...是我要紧张吧!」

『我不能帮你紧张啊?』

「嗯...可以。」

『你刚刚怎麽都不说话?』

「我...我也不知道,之前想了一堆可以跟她聊的话题,原本已经打算要趁机跟她聊一下了,结果被刚刚那句话吓到,那些原本要聊的话题忽然都想不起来,脑子一片空白。」

『喔...好吧,这也算是情有可原。』

「她记住我了...她记得我了...」库玛看着前方,嘴里低声说着。

後来几个礼拜的时间里,库玛还是常常跑到我家附近来买饮料。当然,我跟周公下的棋也常常因他而喊停。在要上课的日子里,有时上午没课,他就会先跑来买杯饮料再去学校,如果下午没课,他就会绕到我家附近买杯饮料再回家。

虽然他买饮料的动作逐渐频繁,让人感觉的出他已经陷入爱情的陷阱里,但是他与飞舞之间的距离却没有因此而拉近。

库玛告诉我,有时候老板会出现,使他不敢说话;有时候老板娘或是其他同事在,他也不敢说话;有时候客人很多,而飞舞在忙,他不方便开口;有时候会有几个无聊男子在跟飞舞聊天,他没有插口的余地;有时候飞舞根本不在,他连饮料都懒的买。

听完他讲这几个礼拜失败的原因,又讲下礼拜要继续找机会跟飞舞讲话的同时,我忽然领悟到,这就是爱情的力量,能让一个人为了买一杯饮料而奔波两地,而买一杯饮料就为了看对方一眼、就为了找机会跟对方讲几句话。

“爱一个人,就是要无怨无悔的付出”

这是我常常看到或是听到的一句话,此时用在库玛身上应该很适合吧。

但是我一直认为,对於库玛而言这个付出是有极限的。毕竟库玛没有中乐透的运气,甚至连在地上捡到钱的机会都没有,他老爸也不姓王,因为他并没有台塑企业的股份。所以我常常担心他会买饮料买到天天吃土司过生活,而他总是回答说如果因此能跟飞舞在一起也很值得。

那到最後如果你们没能在一起,还觉得是值得吗?

这问题一直在我心海中载浮载沉,我无法去猜测库玛的答案,因为我尚未踏入爱情的陷阱里,但我却也不敢问,怕因此伤害到他。

待续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