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研究室,研究室早已人去楼空,我自己一个人坐在办公桌前,闷得说不出话来──我反覆地在想:一个十几年前的爱人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,甚至还主动献身,这是如何荒谬的局面。

我看着墙上的课表,周三的下午全是空堂,在女儿下课之前仍有三个小时多,我必须得想个办法忘掉那个女人,消磨到三点,然後到幼儿园去接女儿回家。

我随手从书堆之中抽出一本书,是川端康成的《千羽鹤》,精美的缝线精装版本,上头有些咖啡渍,我翻开来读了几段。

谁料得到,读没几页而已,我便没有心思在继续读下去,主角对太田夫人的妄执──啊,这让我想到了那女人,对那已经过去的幻影念念不忘的那个女人,我心里反而更乱糟了起来。

我随意将书本又丢到书堆里,坐在书桌前,打开电脑,却不知道应该要做些什麽,彷佛每一件事情都失去他的乐趣跟意义似的──我反覆想了又想,眼角瞥见了放在角落的背袋──我拿起那个背袋,决定随意到学校附近的撞球间消磨时间到三点为止。

或许你会想问我:工作那些的都不用去处理吗?但我是完全无法定下心的,要是平常,我是能坐在电脑桌前处理那些繁杂的论文的,但今天,特别是那女人突然出现了以後,我根本不能安心在任何一件事情上。

此时也只有撞球这件事情能让我稍微静下心来了──一直以来,我都有撞球的习惯,那是从年轻养起的兴趣了;大概在高中的时候,每天放学便是往撞球间跑,跟同学在撞球间里鬼混,根本不想管联考的事情。

把精神专注在每一颗球之间,拉杆与推杆的力道,母球的落点,击球的角度……等等的技术性上的细节,总能让人暂时忘却自己身处在一个压力庞大的生活之中,站上撞球台,点起根菸,俨然自己是十九世纪的欧洲贵族一般。

如今我在烦闷的时候仍然会撞球──论文遇到瓶颈的时候,教学评监得到了不好的回应……只要把自己的精力集中在球台之上,就能忘却掉那些烦恼,代价是一分钟两块钱计算的台钱,坦白讲很是划算。

我便在学校附近的撞球间,自己开了一个台子,反覆地打着,不断地清桌,即使这样的行为看起来似乎有点无意义,但或许生活中正是要有些这样无意义的事物,才能让人生存得到暂且的缓颊,至少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。

直到三点左右,我到停车场开车,沿着淡水的河岸开着──太阳已渐渐西落,观音山头映着近似橘黄色的阳光,水面浮着橘色的光影,一片柔和,我放着萧邦的〈离别曲〉,不经意地想起十年前与静认识时的事。

那时大四的我,在系上恶名昭彰得很──仗恃着自己聪明,上课总是缺席,但考试成绩总是能让老师无法把我当掉,於是系上便有了一个传闻:

有这麽样的一个人,他要嘛不是在图书馆,要嘛就是在自己租屋处睡觉,假如都不是的话,就是在撞球间;白天的时候,他通常不出来见人,一部份的原因是因为他在睡觉,一部份的原因是因为他怕光,通常要到午後,他才会出现;他时常在深夜里游荡,提着一个威士忌的酒瓶到处走着,从大一开始,就时常有人看见他醉倒在淡水河畔的草丛里,神奇的是:他安稳的活到了现在。

是的,这个传闻的确非常的夸张,但基本上都是事实,大学的我的确是这样子的人,但有趣的是──这样子一个根本不会跟别人接触到的人,是如何认识到静──我未来的妻子呢?

这要说到我大四的某一个夜晚,一如往常,我又醉倒在淡水河畔的草丛(现在想来,真觉得年轻时的自己夸张得无可救药;当然,以下的事情都是我後来听静口述的。),那时大一的静跟朋友们夜唱完正要回家,在路边看到了我。

静凑上前看,看到了一个年轻的小夥子睡在那儿,旁边摆着一罐7-11就能买到的便宜威士忌,她的其他同学也凑上前看,议论纷纷的。

她的某个同学就提到了:「他不会就是那个,我们系上的学长,就是常常醉倒在路边的那个家伙。」另外一个同学就说:「有可能哦,他看起来穿得整整齐齐的,也不像流浪汉。」

她的同学闹腾了起来,只有静一个人不说话,他心里想着:「这样睡在路边,很危险吧?」便提议:「我们把他带回家吧?反正我们住家庭式的房子,客厅可以给他睡。」

她的同学听了纷纷拒绝,谁想要半夜扛着一个男人回家呢?不过在静的坚持之下,她的同学们只好把我扛回家,把我丢在沙发上,随便扔了一条毯子给我。

直到隔天早上,我醒来了以後,发现自己在一个毫不熟悉的地方,但我丝毫没有感到诧异,只是在沙发上坐起,按着头,嘴里呢喃抱怨着自己的宿醉。

我看了看手表,时间是下午两点,便起身走走,看看房子里有没有人,碰巧撞见了走出房门的静,我看着她,她看着我。

「你好,我叫做李云清,是你把我捡回来的?」那时的我对自己的生命并不是很在乎,即使是在陌生的地方醒来,看见了陌生的人,也能镇定地跟对方打着招呼。

「呃,你好,呃……」没料到静却傻住了,她看着我,不知道该说些什麽,我打趣地说道:「不好意思,我身上酒味太重了吗?」她听到忍不住笑了,我也跟着笑了。

「我叫做林音静,是淡江日文一年级的,你是我学长对吧?」她说,我点了点头,问道:「是啊,你怎麽知道?你是听到了哪种版本的谣言?」她听了又笑了。

她为了我弄了点东西,我坐在餐桌上吃着她做的煎蛋吐司,我心里感到温暖──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子,除此之外,我没有别的想法;而她坐在我的正对方,开始讲起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情。

我自己听了都忍不住笑了──直到往後的日子我们在提到我们的初次相遇,都仍然会笑,谁会知道自己跟妻子的相遇会这麽可笑呢?但若非如此,我想我是不会遇见她的,多亏她那过於天真的善良,我才有机会认识一个这麽温柔的女孩子。

想着想着,我不自觉笑了,车也开到了幼儿园门口,时间正好四点,我走出车门,在车门外点了一根菸──一如往常,幼儿园老师打开门之後,便把我赶到别的地方抽菸,我只好苦笑着把菸捻熄,我可是迫不及待要见到我可爱的女儿们。

也过不了多久,女儿们便跑了出来,我蹲了下来,抱住她们两个,她们不断喊着:「爸比,爸比,我跟你说哦……」两个小家伙在我耳边蹭得我闲不下来,我摸她们的头,跟她们说:「好,爸比听你们说,不过先上车好不好?妈咪在家里等我们哦。」她们说声好,便乖乖上了车。

在车上,两个小女孩闹得不可开交,我把音乐切成她们最喜欢的儿歌,跟他们一起唱着:「两只老虎,两只老虎,跑得快──跑得快──」一边开着车,只要能看见这两个小天使,那些令人烦心的事瞬间都烟消云散了。

在此刻我便又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人,家里有个妻子正等着我和我的两个小宝贝,等到我打开家门,她会向前拥抱我们,然後我们可以一家和乐地吃着晚餐,听小宝贝说着在幼儿园里发生的事情,等到晚了,哄她们上床。

那个时候,我可以跟妻子坐在书房里,放着萧邦,或许是叙事曲,或许是幻想即兴曲……总之,两个人依偎在一起,这样子便足以让我感到幸福,想着想着,我赶紧脚步,希望能早点到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