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什么时候,谢不凡悄悄坐在了任缓的身边。

“罗哥走了?”

“嗯,他要回英国了。”

“你们没有和好吗?”

任缓哭笑不得,谢不凡有时候真是天真得有些让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。

“汉堡呢?”她不再理会他的追问,只向他伸出了手。

任缓一口一口慢慢咬着汉堡,吸着可乐,眼角眉梢还有浅浅泪痕,然而,天空高远,白云飘飘,阳光灿烂,所有悲哀的情绪都显得那么缥缈不真实。

谢不凡有些发愣得坐在一旁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哦,刚刚回忆到哪儿了?

对,是七年前的雨夜,那个雷声轰鸣的夏天。

在那之前呢?

在那之前,其实是一段很美妙的时光。

她在医院,遇见了那个往她手里塞了一个苹果又抢走的可爱少年。

他第二次出现的时候,又塞给她一个苹果,那一次,她吃了。

第三次,他往她嘴里塞了一根吸管,是一杯温热的甜牛奶。

再有第四次、第五次。

再后来,他们熟悉起来了。

他们开始了交流,任缓说,我叫Alice。

而他的声音生硬冰冷,腔调机械怪异,他说,我叫Claude。

噢,CLaude,她真的没有办法不爱他。

他是她的生命之光,欲望之火。她的原罪,她的灵魂。

一阵轻快得铃声响起,任缓如梦初醒,摸索着接通,是任迟。

“我回家了,你怎么不在家,你去哪儿了?”

任缓通过电话声音都能想象到他微微拧着眉毛,有些严肃却不显得严厉的样子。

在很久以前,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时候,她多希望那个清隽沉静却总是对她冷冷淡淡的哥哥,能够对她多露出一些笑容和关爱啊,他是哥哥啊,怎么可以对她那么客气疏远呢?

再后来……

“不凡来了,我让他带我出来晒晒太阳,在家里太闷了。”任缓轻声解释。

“快回来吧,我给你买了蛋糕。”任迟停顿了一下,“今天是你的生日。”

生日?

失明之后,她早就不知道今夕何夕,居然忘了自己的生日。

“我马上回来。”她说。

谢不凡送她回去后,少见得看到对自己面露不悦的大表哥,“缓缓看不见,你带着她瞎走什么,出了事怎么办?”

谢不凡正想说,这么大的人了,还能被拐子拐了去,看到任迟冷的怕人的眼神,话到嘴边还是咽下去了。

这段时间,他怎么觉得表哥和表姐都这么陌生呢,完全不像平时的他们呀。

“算了,是我非要他带我出去的,你别怪他,哥哥。”任缓忙说。

任迟脸色冷淡,语气却放缓了些,“快回去吧,这么大人了,懂点事吧。”

莫名其妙被训的谢不凡被不客气得下了逐客令,只好悻悻然得走了,走前还不忘冲任缓道,“姐,那我走了哈,有时间我再来看你。”

关上门,任迟看向任缓,见她穿得是秦彦之之前给她买的那条红裙子,本就白的过分的皮肤被鲜亮的红色衬得尤其娇艳,那次初见之下却不觉得惊艳,竟是令他心惊,红得像血一样的颜色,总让他想起多年前令他心如刀绞的那个雨夜。

他别开眼睛,轻声说,“舅舅家好像出了点事,妈过去看看。我买了菜,给你做饭,晚上我给你过生日。”

任缓点点头。

太阳西斜,昏黄柔和夕阳将厨房笼罩在一层朦胧的金辉中,洒在案板上的鸡肉上,从任迟的眼角眉梢,到锋利的菜刀刀刃,都泛着一片烂漫的柔光。

他穿着一件粉色的围裙,专注得切着菜,任缓倚在厨房门口,听着菜刀切菜的断断续续的声响,想象着此时的场景,露出淡淡微笑。

她想要的东西,也仅此而已。

处理好肉,任迟又开始揉面,他要给任缓做一碗长寿面,希望她这一生都平安喜乐,无病无灾。

狭小的厨房里,只是轻轻一转身,就碰掉了砧板上没放稳的菜刀,刀掉下来,刀背重重砸在脚背上,任迟反应不及,轻轻闷哼了一声。

任缓听见菜刀落地的声音,一惊之下就往任迟的方向快步走去,却不料高处的柜门被任迟打开了还没来得及关上,她这一夺步直接撞上了柜门,痛得一屁股蹲了下去,捂住了额头。

任迟顾不上别的,赶紧蹲下去看她的额头,幸亏没撞到柜门的尖角,但还是破了皮,渗出血来,不多时就肿了一大块。

任缓红着眼睛,也不敢去揉,只是捂着头,小心得笑笑,“我没事的。”

她总是这样子,不喊疼,不叫苦,什么都藏着掖着,和小时候一样,也和他一样。

任迟心疼得揪了起来,拨开她的手,小心翼翼得吹了口气,见她鼻尖和眼角都泛着红,心颤了颤,起身关上柜子,把她扶起来去沙发上,拿着药箱过来,闷不吭声得给她上了一点紫药水。

天色将暮,任迟看一眼墙上的钟,叮嘱她,“你好好坐着,等着吃饭。”

任迟其实下厨不多,唯有鸡丝面做的很好,很娴熟,尤其是,他会做以工艺复杂着称的龙须面,从和面开始,到搓面、串面、拉面,每一步即使是做面的师傅也要苦练许久,那细得像是丝线的面条,即使是现在的面馆,也大多会用机器做的面条来替代,而不再继续着费时费力的人工拉面。

可是他会。

尽管已经很久没有做过了,可是多年前也曾花了大功夫去练习,每一个动作,每一个细节,都深深刻在脑海里,烂熟于心。

鸡肉用一点点盐和料酒腌制片刻,下锅煮熟,手撕成丝,用葱姜末酱油和鸡汤拌好。

面下锅,水沸捞起,放入鸡汤中,洒上鸡丝和葱花,上桌。

任迟只做了一碗,端放在了桌上,任缓的面前。

“好香。”她情不自禁得感叹。

“比不上龙姑楼的,”任迟笑笑。

小时候,金雪梅和任群书两地分居,在任缓大概十岁的时候,金雪梅带着她去福建看过一次任群书和任迟。他还记得,那是一个中午,他们一家四口坐在龙姑姑楼,分别许久的一家四口有些局促,唯独任缓埋头吃一碗鸡丝龙须面吃得呼噜呼噜,一个小小的人儿,竟然不知不觉吃了一整碗面,撑的要命了,还嚷嚷着再吃一碗。

一向少年老成的任迟忍不住在饭桌上笑出声来。

那几日,十岁的任缓一到吃饭的时间就吵着要吃鸡丝面,即使后来长大了,也时不时听她说起,念念不忘。

任缓用筷子小心翼翼得挑起几根放入嘴中,眼神忽然动了一下,“好吃,”她说,然后一口接一口,不再说话,只是专注得吃面,她的神情那么认真,像是在吃稀世奇珍,连汤都喝的干干净净。

“比龙姑楼还好吃。。”任缓伸手去摸桌上的纸巾盒,任迟默不作声把盒子轻轻挪到她的手边,她拉出一张纸巾擦擦嘴,笑得很满足。

“我想再吃一碗。”

“没有了。”

“可我就是想吃。”任缓出奇得固执。

任迟看一眼任缓沉静的脸,不知道想到了什么,心头震了震,“以后再做给你吃吧。”

任缓低头不说话了。

“缓缓?”

“我只是觉得很好吃,哥哥。”她低声说。

“我去切蛋糕。”任迟别过脸去,不敢再看她。

每多看一眼,就像是在他的心上划了一刀,疼的尖锐,又无比上瘾,又疼又痒,像永远吊在半空中,无法落地。

“哥哥!”任缓忽然叫他。

“怎么?”

她又不说话了,只是手指无意识得抠弄桌沿,因为那一碗面,她似乎有些绷不住了。

任迟心抖的厉害,几乎不敢再去看她,他总是这样,一对着她,就怕得厉害,一点风吹草动,他都会受不了。

“你会给我点蜡烛吧,我想许愿。”她轻轻叹道。

小小的水果蛋糕,上面只嵌着一只数字的24,任迟关了灯,把蛋糕小心得碰到她的面前,淡淡的烛光映着她不施粉黛的脸,尤显得苍白。她双手合着,闭上眼睛,许愿的神情堪称虔诚。

然后吹灭了蜡烛。

任迟没有开灯,只是黑暗中静默得和她坐着,好半晌才声音沙哑得问,“你许了什么愿?”

“说出来就不灵了。”任缓笑笑。

两个人又不说话了。

任缓伸手摸到蛋糕,轻轻挖了一小坨奶油放嘴里,甜的发腻,她却觉得从心到全身都绷紧了,坐立不安。

良久,她才又说,“我许愿,能够每年都吃一碗你做的龙须面。”

任迟绷紧的脸松动了一下,眼神变得复杂起来。

他慢慢挨近任缓,忍不住伸手搂紧了她的肩膀,“傻姑娘。”

有点心酸。

任缓不满得嘀咕,“我才不傻呢。”